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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道德规范:职业关系

政策

1.学术界的所有成员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有相应的责任。作为确保我们的社区维护其价值观的一种方式,学术界的成员应该表现得负责任,公平地对待同事,尊重,文明和体面。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应该避免草率地批评同事,不要把不值得的动机归咎于他们,不要散布恶意的流言蜚语。当学生在场时,教职员工应避免对同事发表贬损性的评论。

2.高校员工之间的一切制度关系都应具有专业性。任何人都不应鼓励或接受有关教职员工或管理人员的道听途说。任何就他人的工作质量、道德或职业品质或任何其他属性发表声明的个人都应愿意亲自支持他/她的声明,并提供证据证明其准确性。

3.作为学术团体的成员,成员有义务承认他人有权利表达不同的意见,并培养和捍卫知识的诚实,以及探究、教学和表达的自由。然而,表达不同意见和试图引起改变,不得干涉他人的学术自由。

4.大学员工应尊重自己对部门/单位和同事的义务。如决定终止聘用,应充分通知所属部门/单位,以尽量减少对同事及学生的不利影响。

相关政策

1.17道德规范

政策所有者:学术参议院

联系方式:学术事务副校长办公室(309-438-7018)和/或平等机会和获取办公室(309-438-3383)

创建: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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