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费减免指引
申请过程
学生将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给研究生秘书。我们强烈建议学生在奖学金学期开始前提交申请;但是,在大学可接受的最后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都欢迎他们。表格可于本网站下载:
学费减免资格
(请注意,这些是授予学费减免的正常条件。英语系和研究生协调员保持对可能保证减免学费的情况的灵活性。)所有豁免均视可用资金而定:
- GPA最低3.0
- 博士生在获得4或5年的资助后,可以在连续入学的两个学期中获得一学分的学费减免。
- 被录取但不寻求助教奖学金的博士生可以在六个学期内获得3或4学分的学费减免。
- 被录取但没有申请助教奖学金的硕士学生可以在四个学期获得3学分的学费减免。
- 获得助学金,但在5年资助前放弃助学金的博士生,可以在该项目注册5年(10个学期)内获得3或4个学分的学费减免。
- 获得助学金,但在两年资助前放弃助学金的硕士学生,可以在该项目注册两年(四个学期)内获得3学分的学费减免。
决策过程
学费减免将以滚动方式发放。研究生学习协调员应评估申请人的材料并做出授予决定。研究生学习协调员应每学期向英语研究生委员会报告这些决定。
申请截止日期:
秋季学期8月20日春季学期1月20日夏季学期5月20日